浙江省消费者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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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7年6月25日,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。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由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物价、卫生、药品监督、检验检疫、经济贸易、建设、交通、旅游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、行业协会、新闻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,共有80家委员单位。
2006年12月5日,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,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。更名后的“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”继续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浙江省实施办法》赋予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。
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。秘书处内设办公室、投诉与法律事务部、消费调查与监督部和消费教育中心等四个部门。为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化,目前还设立了法律专业委员会、服务质量监督专业委员会、商品质量监督专业委员会和消费教育专业委员会。
至今,全省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消保委组织体系。目前,全省有县级以上消保委(消协)112家,其中省级消保委1家,地市级消保委11家,县(市、区)级消保委100家。全省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有消保委(消协)分会505个,消费维权监督站3269个,监督点18153个,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33111名,形成了城乡结合、上下联动的消费维权运作网。
机构名称: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办公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楼
公开电话:(0571)87060315 投诉电话(0571)88000315
电子邮件:zj315@vip.163.com
机构网址:www.zj315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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